- 索 引 号:370481/2019-02715
- 主题分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 标 题:滕州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生态滕州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林业工作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责任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业务工作具体抓,完善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培训,提升水平。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严格保密,认真审核。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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