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30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解读《关于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解读《关于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
2025年6月6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滕住建字﹝202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住宅工程参建各方理解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5年3月9日下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推动“好房子”建设成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倪虹部长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已经开始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建设“好房子”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住房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就是要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需要。为此,今年国家出台了强制性标准《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出台了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DB37/T5323-2025(2025年7月1日实施)等规范标准。在这个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好房子”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新期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的制定主要依据了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建办质〔2025〕2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好房子的若干措施》(鲁建办字〔2025〕2号)等近期有关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以及有关住宅工程建设标准,如:国家强制性标准《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山东省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DB37/T5323-2025)、山东省标准图集《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技术措施》(L25J905)等。
三、主要内容、重要举措、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着力解决当前住户关注的房屋质量问题和提高住宅功能质量两大主题展开,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以附件的形式提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相关技术措施。
新建住宅工程严格按照《住宅项目规范》实施,全面落实住宅防隔声、防串味、防水、防开裂等标准规定。
实行桩基检测合同备案制度、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制度,保证检测的真实性。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
建立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通报制度,做好预拌混凝土“三方签证”验收工作,严格控制现浇板上荷时间,实施三场联动倒查机制。
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房屋渗漏、裂缝、串味、隔声等质量易发问题。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
严格落实分阶段分户验收程序。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性复核。
落实商品住宅“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分户验收后,邀请业主对户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查验。
四、涉及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新建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企业等责任主体行为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行为,以及社会监督机制。
五、执行标准
《实施意见》的执行标准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对于违反《实施意见》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六、政策亮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
政策亮点:
规范地基(桩基)工程检测,开展桩基工程现场检测现场见证、举牌验收。静载试验数据,应通过远程传输及监控系统上传。
实行现场检测见证制度,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抓住混凝土楼板裂缝控制关键因素,严格控制现浇板上荷时间和养护时间。
现场应设置润管砂浆回收装置,润管砂浆处理过程需用水印相机拍照留存,解决住宅工程混凝土夹渣问题。
对住宅工程中出现的玻璃厚度等质量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先验房后收房”应用滕州市新建住宅业主“云看房”信息平台,实现网上验房、网上报修、网上收房。
开展住宅工程实体性能检测。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
关键词解释:
“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分户验收后,具备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前,邀请业主对户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查验。
“三检一交”制度:三检:自检,由操作工人或施工班组对自身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互检,同一工序的不同班组之间或班组内成员之间相互检查;专检,由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人员(如质检员)对已完成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专门检查。一交:指工序交接检验,即上一道工序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移交给下一道工序施工前的验收环节。
惠民利民举措:
在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充分保障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还能减少新建房屋质量维权纠纷的发生,做到质量责任追溯管理,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滕州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政策解读人:杨正义(总工办)
政策咨询电话:0632-589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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