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408
- 主题分类: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03日
- 标 题: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分类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形式 | ||||
基本目录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基本信息、法定职责、内设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局人事科 |
政府网站 集中公开 | ||||
部门领导及分工 |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部门制定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纲要(2022- 2025)》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局办公室 | ||||||
文件解读 |
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纲要(2022- 2025)》 |
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局法制科 |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
相关工作通知公告、人事任免、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局办公室 |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工作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局办公室 |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本级财政部 门批复预决算 及相关信息形 成或变更之日 起20日内 |
局财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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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 | |||||||||||
重点领域 信息 |
重大民生 信息 |
政府工作报告 |
涉及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 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2019年山东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
每季度 |
局办公室 | |||||
行政执法 公示 |
事前公开 |
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 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 案的通知》(鲁政办 发〔2019〕9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法制科 | ||||||
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 |||||||||||
重点信息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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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 |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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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其中,行政处罚 信息自做出决定 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公开 |
局法制科 |
政府网站 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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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 据统计年报 |
1月31日前 |
局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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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 、 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 |
集中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 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内容等清单要素 |
《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在市场监 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 管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9〕10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局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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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 |
本单位联合抽查年度计划、部门年度抽查工 作计划 |
1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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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结果 |
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其中,行政处罚 决定自做出决定 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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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内容 |
房屋征收 |
按项目归集展示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自信息产生7个工作日内公开。 |
住房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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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 |
《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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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 |
职责边界清单 |
公布本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局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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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山东省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 知》(鲁政办字〔202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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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 |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做好全 国人大代表建 议和全国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 的通知》(国办 发〔2014〕46 号) |
答复建议和提案 提出人的1个月 内 |
局办室 |
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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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
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说明或工作汇报 |
自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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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组织管理 |
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承担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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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分管领导 |
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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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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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培训 |
业务培训计划及培训工作进展 |
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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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本部们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
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每季度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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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主动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形式等要素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
每年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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