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262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2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关于做好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2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关于做好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8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刘翔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833252023年8月1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80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刘翔云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疏堵结合,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停车难题
(一)从开发建设的源头上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配置工作。为全面加快居民小区电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局对新建的商品住宅小区进行了明确要求,即地上或地下车库设置的电动车车棚(停放点),在科学合理评估电动自行车车位数和充电设施配比率基础上,全部都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并禁止设置在露天及机械式非机动车停车位上,以方便居民使用。同时,为了让在建的商品住宅小区按照要求配建充电设施,明确对2021年6月22日前已取得用地许可、目前未交付专营单位管理的居民小区,也要参照新建居民小区标准执行。
(二)将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21年以来,全市已完成130个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我市还将对41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全面启动,预计到10月底前将全面完工。今年的改造完成后,将基本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通过改造,新增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约2000组,电动汽车充电桩约500个,极大的缓解了群众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三)全面做好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增设安装工作。近年来,市住建局始终坚持“民生城建”的工作理念,倡导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场地,积极增设充电设施,全市90%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都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基本能够满足住宅小区内电动车的充电需要。
二、加强疏通引导,规范小区道路停车秩序
为不断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确保小区内主干道路及消防通道畅通,市住建局开展了以车辆停放整治为重点内容的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不断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车辆的疏通引导工作,对于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建议物业公司利用小区道路一侧,在满足消防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的前提下,划定机动车停车位,引导车主有序停放车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整洁有序。对于堵占消防通道违法违规停车等乱停乱放的车辆,物业公司及时在车身张贴通知或电话联系,劝阻业主遵守停车管理制度,对于劝阻无效的,上报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理。另外,督导物业公司在消防通道绘涂黄色警戒标志线、制作醒目警示标识,提醒车主禁停禁放。
三、强化日常整治,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的日常巡查整治工作,一是针对小区内乱扯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会同消防大队等部门,广泛发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采取多种措施,增建、改建充电桩,缓解了群众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二是联合市消防大队,多次召开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组织开展10余次住宅小区消防演练活动,召集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分管负责人进行观摩,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小区安全大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整改到位;对业主或使用人故意拖延、阻挠清理工作且劝阻无效的,依法予以处罚,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四是督导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积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条幅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种消防安全宣传,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自觉杜绝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