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260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2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关于全面停止滕州市小区内电梯梯控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2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关于全面停止滕州市小区内电梯梯控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7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杜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停止滕州市小区内电梯梯控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8332520238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76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杜辉委员

您提出的“全面停止滕州市小区内电梯梯控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使用电梯梯控问题,目前我市有两种情形,一是部分既有住宅小区原来没有梯控系统,后期物业公司新增了电梯梯控系统。针对既有电梯加装梯控系统的,必须提供相关小区规定比例的业主书面同意的意见,其次须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可加装电梯梯控系统。二是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电梯自带电梯梯控系统。通过对2020年以来新交付使用的20余个住宅小区调查,发现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均自带电梯梯控系统。针对新建小区电梯自带梯控系统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启用梯控系统,但是业主建议取消梯控系统的,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项:“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规定,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市住建局在受理业主关于解除梯控系统的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相关诉求转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组织社区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征求业主意见后办理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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