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4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13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13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137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赵守华委员:

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根据《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项内容基础类改造项目,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完善类改造项目,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提升类改造项目,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按照这个标准,我们以民生为导向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第三方机构开展对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入户发放居民意见征求表,征求意见率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90%以上。通过听民意、察民声、集民智针对每一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反复勘察现场,充分论证方案,最终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改造内容,特别是绿荫停车位建设,既解决了小区停车难问题,又避免了小区绿化率减少,彻底完善提升人居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合力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开展,形成工作合力,我市成立了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四个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滕州市住建局和市城建集团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负责改造工作。为及时了解改造情况,化解遇到的问题,我们还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街道、社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随时听取居民意见,符合改造政策的及时调整改造方案,及时化解改造中的实际问题。

三、广泛征求意见,提升群众支持度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打通幸福民生的堵点的工程。我们坚持“居民自愿、以需定改”的原则,大力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社区LED显示屏、公开栏、条幅等方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意义,把整治整改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改造提升的效果直观化,引导民意、凝聚共识,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收集违建信息,听取群众对道路、排水、绿化、公共设施等改造和增加的意见,积极耐心与居民解释沟通,最大限度的得到了群众的支持,为后续的改造施工夯实了群众基础。大大提升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四、采用“EPC+O”实施改造,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为全面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滕州市积极探索“4+N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采用“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模式,进行一体化改造,市场化运作,激活老旧小区造血功能,实现良性发展。彻底解决老旧小区前期施工改造和后期长效运营管理的脱节问题,实现不仅改得好,还要管得好的目标。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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