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33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
第41号 关于对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官桥镇代表团任泽东 | |||
承办单位 |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具体承办人 |
| |
办理 情况 |
尊敬的任泽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热计量表收费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供热工作是民生领域的重要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实施供热计量要求 实施供热计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实现用户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保证有效节约热能需对整个供热系统进行同步改造,并配套实施热源的自动化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用户所住建筑必须为节能建筑;二是需具备户外单户单控满足热计量表安装要求(楼道用户管道井必须具备长1米,宽60公分的空间距离),远传设施安装条件;三是供热计量装置需经过一个采暖季的试运行,下一采暖季开始计量收费。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了单户供热计量试点工作,经与用热户充分沟通并了解了单户计量收费标准后,2022-2023年采暖季在个别满足条件的新建小区实施了用热计量收费。目前,供热企业与业主已初步完成了用热费用核算工作,签字认可后,下一采暖季前进行多退少补。 三、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滕州市的集中供热老旧小区中大多数不是节能建筑,达不到国家要求的节能效果,不具备户外单控,属于串联系统,楼道空间不具备计量表安装要求。二是改造费用较高。进行用热计量改造,需要管道及温控设备安装费用约100元/平方米,热计量表约1500元/块,改造时还需用户配合解决室内管道及温控设备安装施工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市住建局已组织对约30个小区已进行模拟运行,数据采集工作,下一步,将结合数据采集情况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推动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 |||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
分管市长 意 见 |
| |
人大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