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7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部分物业企业利用电梯梯控系统的合法程序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完善部分物业企业利用电梯梯控系统的合法程序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22关于完善部分物业企业利用电梯梯控系统的合法程序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市民政局王新艳

承办单位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承办人


办理

情况

尊敬的王新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部分物业企业利用电梯梯控系统的合法程序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使用电梯梯控问题,目前我市有两种情形,一是部分既有住宅小区原来没有梯控系统,后期物业公司新增了电梯梯控系统。针对既有电梯加装梯控系统的,市住建局首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相关业主征求意见,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次须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可以加装电梯梯控系统。二是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电梯自带电梯梯控系统。通过对2020年以来新交付使用的20余个住宅小区调查,发现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电梯均自带电梯梯控系统。针对新建小区电梯自带梯控系统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启用梯控系统,但是业主建议取消梯控系统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市住建局在受理业主关于解除梯控系统的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相关诉求转交街道办事处,由属地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征求业主意见后办理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意 见


人大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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