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4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镇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镇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19关于支持镇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级索代表团李德连

承办单位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承办人


办理

情况

尊敬的李德连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镇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响应政策,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改造计划

2021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事关老百姓生活的民生大事,国家、省市各级密集出台了改造政策和标准。我市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充分调研,统筹规划,科学编制了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拟对全市20051231日前国有土地上建成使用,存在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等问题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2021年,滕州市实施了7个片区共5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总投资约4亿元,改造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万余户。

2022年,滕州市实施8个片区7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约5.6亿元,改造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87万户。

2023年拟投资2.74亿元,完成6个片区41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面积85万平方米、受益居民9117户。

二、关于支持镇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

依据《山东省关于深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18号)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对200512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目前,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只包括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老旧小区。针对您们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建议在以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扩大改造范围,将乡镇老旧小区逐步纳入改造范围。

衷心感谢您及级索镇代表团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意 见


人大代表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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