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0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房地产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0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房地产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103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徐海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规范房地产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的建议 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583139 2022年7月14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161034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徐海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该提案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现就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规范化发展的相关问题的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大,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房地产中介市场和第三方平台总体情况
(一)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情况。2016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虽然起步较晚,但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行业价值不断得到体现,在促进交易、活跃市场、平衡供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我局调查了解,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主要活跃着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品牌。截至2021年底,全市统计共有房地产经纪门店180余家、注册备案经纪人超过550名,房产经纪从业人员近1500名。通过对我市主要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数量、经纪人数量开展进一步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较为分散的格局,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充分。
(二)第三方平台在我市发展情况。目前,我市商品房销售市场发展势头总体平稳,商品房价格较为稳定。在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与渠道代理公司或中介机构合作,帮助推荐客源、扩大销售、加快去化。目前在我市运营的第三方平台主要包括58同城、房产超市、滕房网、滕州信息港等,竞争比较激烈。第三方平台在提高商品房销售效率、扩大服务供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但是也存在个别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等方面原因,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布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督的情况。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中介市场和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局紧盯市场趋势,不断加强对新型互联网平台的监督,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多次主动与58同城、房产超市、滕房网、滕州信息港等沟通,深入了解平台在我市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对企业提出以下明确要求:一是严把平台准入门槛,提升平台发展质量;二是加强自律,严格管理,坚决打击平台合作门店及经纪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行为;三是联合房产超市、滕房网、滕州信息港、58同城组建滕州市房地产市场互联网诚信联盟,一旦发现违规房源问题,立即督促平台下架,进一步提高平台信息发布质量,保障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四是联合网信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转发<枣庄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涉嫌网络虚假房地产信息内容,将联合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做好舆情处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在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房地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保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乱象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不断规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切实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日常管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日常管理,包括加强对房地产经纪门店的备案管理和经纪人的资格管理。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起草并出台了《关于印发<滕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滕州市住房租赁合同><滕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二是行业监管全面提升。完成150多家房屋中介机构、400多名经纪人员的备案工作。重点抓好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和信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或参加枣庄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培训。2021年度全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330人。三是联动机制不断巩固。联合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对全市房屋中介机构对全市房屋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恶意炒作、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
(二)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枣庄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坚持检查常态化。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顿检查,并坚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周巡查活动,共计对180余家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6份。二是建立通报制度。2021年1月19日对35家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通报。4月8日对25家未整改到位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再次通报。三是突出整改实效。通过专项整治,新增81家中介机构、243名从业人员完成备案。全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规经营。积极引导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和服务意识。一是2019年7月我局就联合枣庄市房协,向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出文明经营倡议。二是通过持续检查整顿,我市中介机构均按照规定,在营业场所公示了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投诉举报电话、人员证书以及合同文本等事项。三是大力推行《枣庄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督导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枣庄市住建领域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四是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狠抓行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受理12345市长信箱等投诉案件60件,投诉率同比下降24%,全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持续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规范整治
针对委员提出的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发展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发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行业乱象。通过开展常态化动态检查和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严整顿和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典型和新型问题,将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执法依据,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严管态势,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行业引导,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规引导以及对经纪人的教育培训。按照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守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激励,对失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惩戒,鼓励机构依法、守信经营。全力支持枣庄市房协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全方位学习法律政策,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加强对经纪人群体的教育培训,全方位提升经纪人群体素养,持续改善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社会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诚信放心的高品质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