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20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155021号提案的答复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15502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滕州市政协15502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王蕾、李长江、仲崇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公铁水联运(铁路货场)迁建界河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们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0632-5584778 年 月 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各一份
关于滕州市政协155021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王蕾、李长江、仲崇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公铁水联运(铁路货场)迁建界河”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此,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予以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们的建议,市住建局进一步开展了调研。滕州市滕州站货场建成于1992年,位于滕州城区西部荆河街道范围内,占地310亩。近年来,随着滕州城市规模快速发展,该货场已处于城市建成区重点范围内,与城市发展规划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我市产业的调整升级,滕州站铁路货场的运量逐年减少,需选址新建。
为加快推进滕州站铁路货场搬建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滕州铁路西货场搬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2月16日市住建局报请市政府出具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滕州铁路货场搬迁的函》,并于2014年与济南铁路局签订了《滕州站铁路货场搬迁改造工程协议书》,2020年1月15日,市住建局再次委托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设计院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了搬建方案。因各种原因,搬建方案最终未能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
2021年以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后,为加快推进滕州站铁路货场搬建工作,市住建局局多次赴济南协调工作, 2021年2月26日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关于滕州站货场搬建工作方案的报告》(滕住建报字〔2021〕8号)和搬建方案(暂定),2021年3月25日报经市政府再次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站货场搬建工作方案的函》。通过努力,4月21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李新凯处长一行2人来滕对铁路西货场搬迁工作进行调研考察,我市副县级领导孙金存,市住建局局长王怀文、副局长赵伟,市规划编研中心主任吕成钊,城建集团及相关镇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经现场调研和深入座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未与我市就滕州站铁路货场搬建达成一致意见。并指出我市不满足搬建条件的主要因素:一是需要对滕州的整体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重新调整,相关重要产业要向界河镇及周边集中布局。二是缺乏长期稳定的点对点大宗产品整列车运输线路。尽管滕州货运总量较大,但多为更适合卡车式零散运输,且运输产品和线路均不固定,不能发挥火车整列大批量、长期性、稳定式的运输优势。基于上述原因,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如对铁路货场迁建,可能造成新货场闲置,暂不同意实施滕州站铁路货场搬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针对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镇街对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同时对存在的短板全面提升完善,力争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加快推进滕州站铁路货场搬建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请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监督。
特此回复!
市党政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领导签字:
责任承办人签字:
提案人对办复结果的意见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