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78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治理行动的通知
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滕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市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二、排查治理重点
1.危大工程管理情况。严格排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重点治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管理情况,整治和规范危大工程管理。
2.施工现场管控情况。排查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无证上岗、违规作业,严厉打击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防范。
三、排查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
检查组根据排查治理重点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等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不留死角。
2.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对这次排查治理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