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57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08日
  • 标  题:《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规划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调整动因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推动交通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滕州市组织编制《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局部调整》,一是针对“城区居住用地停车位配建标准调整”,以适应当前要求;二是增加“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规划指引”的相关内容;构建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静态交通体系。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滕州市中心城区。

二、城区居住用地停车位配建标准调整

1.主要内容:针对滕州市城区住宅类型多样、开发强度差异显著的特点,本规划提出结合住宅类型、容积率和户型面积等,差异化调整停车位配建比例,分类制定配建标准;适当降低城市更新类住宅和普通住宅停车位配建比例,优化资源分配,避免资源闲置与过度建设。取消地下容积率下限限制,规划条件中不再硬性规定地下容积率下限值。

2.居住区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A类区

(老城区)

B类区

(除A类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城市更新类住宅

(棚改、城中村改造)

车位/户

省标Ⅱ类区域(综合计算约1.0车位/户)

普通商品房

(容积率>2.0)

车位/户

省标Ⅱ类区域

(综合计算约1.0车位/户)

1.2

高品质住宅

(容积率≤2.0)

车位/户

≥1.5,且满足省标Ⅱ类区域要求

注:省标Ⅱ类区域是指《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14-070-2010)Ⅱ类区域

三、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规划指引

1. 共享(电)单车总量测算:

综合考虑滕州市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预测滕州市共享(电)单车合理总量为9000~11000辆。

2. 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区设置:

①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公交衔接、实时评价。

②设置要求:共享(电)单车一般应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重点考虑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站点、商业中心、集中办公区、居住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考虑适应多种交通方式的接驳;共享单车停放区不得影响十字路口、人行道、消防通道、出入口、无障碍设施等的正常通行,与相关设施需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共享单车停放区要设明显的标志标识和范围,做好与城市道路的顺畅接驳;共享单车停放区设置要经过城市管理部门的审批,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设置停放点;运营企业要对停放区外停车进行严格限制,引导统一规范有序停车,并公开监督渠道。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该规划,参与城乡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9日。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

联系电话:0632-5085756

邮箱:tzzfgysy@z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封注明“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局部调整”),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编:27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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