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8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 标 题:滕州市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存量生活垃圾筛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存量生活垃圾筛分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已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
(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qCJkb28GKVVTg9ixgEL6A?pwd=bscd
提取码: bscd
(3)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公司联系查询,联系电话:063255880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负责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g8599@163.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滕州善城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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