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680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标  题: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

执法

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

行政机关

执法决定

时间

备注

1

滕综执罚字(2025)第35号

滕州市福寿山陵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殡葬

建设超面积墓穴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03

2

滕综执罚字(2025)第33号

侯允栋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05

3

滕综执罚字(2025)第34号

徐来福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05

4

滕综执罚字(2025)第32号

滕州市级索国立液化气站

燃气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进行燃气经营。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肆元整(¥1784.00元)。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06

5

滕综执罚字(2025)第40号

张校源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2

6

滕综执罚字(2025)第41号

邱丙泉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2

7

滕综执罚字(2025)第42号

王瑞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2

8

滕综执罚字(2025)第36号

王瑞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3

9

滕综执罚字(2025)第37号

黄涛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3

10

滕综执罚字(2025)第38号

王延涛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2160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10800.00元)。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3

11

滕综执罚字(2025)第39号

滕州市天祥液化气站

燃气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燃气经营;擅自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万零壹拾叁元整(¥90013.00元)。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4

12

滕综执罚字(2025)第43号

孙凯

国土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贰佰叁拾捌元整(¥ 52238.00元)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8

13

滕综执罚字(2025)第45号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大坞镇任前村村民委员会

国土

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生态陵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七十七条

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6612.5㎡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总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整(¥179224.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19

14

滕综执罚字(2025)第47号

张金才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0

15

滕综执罚字(2025)第44号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姜屯镇后沙村村民委员

国土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公益性公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的后沙村108.9平方米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2.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贰元伍角(¥2722.5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1

16

滕综执罚字(2025)第46号

滕州市轩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国土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的沙东村369平方米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玖佰元整(¥369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1

17

滕综执罚字(2025)第48号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阳镇大陈庄村村民委员会

国土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公益性墓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的沙东村369平方米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玖佰元整(¥369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1

18

滕综执罚字(2025)第49号

山东中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土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零叁佰伍拾元整(¥19035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4

19

滕综执罚字(2025)第50号

於永敢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27

20

滕综执罚字(2025)第55号

陆棚宇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风化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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