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1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17号提案的答复(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17号提案的答复(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政协16321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颜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163217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颜玉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您提出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打通市民通行“最后公里”的有效惠民措施。2020101日,市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接收公共自行车系统所有管理、维护和运营业务。市政中心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护力度,保障了公共自行车基本运行。

公共自行车第一期于2014年投入使用,建设运营年限较长,站点设施老旧、故障率居高,车辆损毁严重,维修成本成倍增加站点及车辆基本达到报废年限。目前,我中心承担公共自行车站点84个,公共自行车1700余辆。市民累计办理借车卡7万余张,每天的骑行次数超过3000次。累计借还车辆80余万次。

现有财政固定列支的管理维护费用无法满足正常的运转。我中心已于2021年、20222023年分别向上级申请增加列支拨付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费下一步将继续向上级申请增加更新设备及管理运营费用,待申请批准后,根据居民需求,逐步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更新设备及车辆。目前,我中心将根据设备及维护资金现状,努力做好公共自行车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方便市民出行,进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让更多市民从行动上践行环保、低碳的出行方式。衷心的感谢您对公共事业提出的宝贵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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