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21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17号提案的答复(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17号提案的答复(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
尊敬的颜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163217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颜玉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您提出的《关完善我市共享单车管护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打通市民通行“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惠民措施。2020年10月1日,市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接收公共自行车系统所有管理、维护和运营业务。市政中心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护力度,保障了公共自行车基本运行。
公共自行车第一期于2014年投入使用,建设运营年限较长,站点设施老旧、故障率居高,车辆损毁严重,维修成本成倍增加,站点及车辆基本达到报废年限。目前,我中心承担公共自行车站点84个,公共自行车1700余辆。市民累计办理借车卡7万余张,每天的骑行次数超过3000次。年累计借还车辆80余万次。
现有财政固定列支的管理维护费用无法满足正常的运转。我中心已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向上级申请增加列支拨付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费。下一步将继续向上级申请增加更新设备及管理运营费用,待申请批准后,根据居民需求,逐步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更新设备及车辆。目前,我中心将根据设备及维护资金现状,努力做好公共自行车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方便市民出行,进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让更多市民从行动上践行环保、低碳的出行方式。衷心的感谢您对公共事业提出的宝贵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