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8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 标  题: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

执法

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

行政机关

执法决定

时间

备注

1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6

刘守建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挖掘开采风化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2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7

韩 啸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挖掘开采风化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3

滕综执罚字(2023)第168

滕州市北辛思霞文体用品店

文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销售图书《中国神话故事》,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4

滕综执罚字(2023)第169

滕州市北辛韩伟文具店

文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销售图书《和大人一起读》,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5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0

滕州市北辛弘亚文具用品店

文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销售图书《读读童谣和儿歌》,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6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1

滕州市北辛富敏文体店

文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销售图书《长袜子皮皮》,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7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3

滕州市爱读书书店

文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1


8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8

山东华元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规划

未取得相关准建手续擅自建设二层砖混结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捌佰元整(¥328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4


9

滕综执罚字(2023)第179

滕州市城郊金榜文体超市

文化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没收、销毁侵权出版物138本,并处行政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06


10

滕综执罚字(2023)第181

滕州市万佳大宽畅网络有限公司

文化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

警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11


11

滕综执罚字(2023)第183

田素学

粮食

拖欠粮农崔某约四万元售粮款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12


12

滕综执罚字(2023)第199

滕州市飞鱼网吧

文化

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22


13

滕综执罚字(2023)第182

刘西洋

国土

未经批准占用西刘仙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人民币

贰仟陆佰零伍元整(¥2605.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22


14

滕综执罚字(2023)第186

邱 杰

矿产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挖掘开采风化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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