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6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2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
尊敬的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162262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贺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提出建议作以下答复:
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不仅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打通市民通行“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惠民措施。随着两期公共自行车协议到期,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及运营方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多次调研、多轮磋商,于2020年10月份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两期公共自行车的运营管理职能整体移交至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辖属中发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延续市民免费骑行。
目前,我市公共自行车站点92个,公共自行车1700余辆,市民累计办理借车卡7万余张,每天骑行次数超过3500次,年累计借还车辆75万余次。由于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年限较长,使用频次高,存在站点设施老旧、车辆出现故障、车辆维修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等问题。下一步将根据居民需求,逐步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更新设备及部分车辆,更好地方便市民出行,让更多的人从行动上践行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整改不到位的运营商进行依法处罚。努力做好公共自行车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让公共自行车真正发挥便捷性作用,进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市民提供便利完好的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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