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60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尽快落实城区亮化电费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尽快落实城区亮化电费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38号《关于尽快落实城区亮化电费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龙泉代表团 程佑银

承办单位

滕州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

具体承办人


办理

情况

见附页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意 见


人大代表反馈意见



关于滕州市人大代表第38号建议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程佑银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亮化电费的建议》收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议中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城市亮化不仅提升城市夜景照明,同时也美化、亮化了城市夜景。自2013年开始实施亮化至2021年底,城区内共有亮化单位、区域197个,其中单位和小区共计143个,这些亮化实施深受广大市民的赞誉。

2016年前小区的亮化设施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维护并出资电费,亮化运行较好,亮灯率高。2016年后小区的亮化设施移交物业管理,电费、维护费由物业统筹,造成维护不及时、亮灯时间减少等问题。市政府于2018年12月召开全市亮化会议,计划按照《滕州市城市景观亮化管理实施办法》落实电费补贴,但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最终商定财政每年出资100万元补贴电费,而实际电费支出远远大于100万元,所以只能按照比例进行亮化补贴。近年来,由于亮化区域的增加,单位的电费补贴比例随之下降。有些单位因亮化设施陈旧、损坏,没有及时维修,造成不能正常开启,导致考核系数不达标,就不能领取电费补贴。

鉴于以上原因,市政府计划出台《2022年城市景观照明规范提升方案》,主要实施内容:培育夜间经济,优化城市重点建筑群、广场、风景区和河流沿岸景观照明,扮靓城市夜景等任务部署,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科学规划、分级实施、绿色低碳、安全美观”原则,突出“水、绿、城、桥”等景观元素,实施“一线、两河、九纵、十横、公园广场、楼宇建筑”为重点的城市景观照明规范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争取电费补贴和调整亮灯时间,同时协商供电部门减少用电单价,减轻亮化单位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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