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57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案 由 |
10号《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机关代表团 刘思成 | |||
承办单位 |
滕州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 |
具体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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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情况 |
见附页 | |||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分管市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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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反馈意见 |
关于滕州市人大代表第10号建议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刘思成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转到我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现就我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运转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建议汇报如下:
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运转工作情况
目前,全市16个镇已全部实现村居保洁市场化运作,由各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将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各镇辖区内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密闭压缩收集;各镇负责各自辖区内共计25座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及配套46台垃圾压缩箱体的保洁;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各镇辖区垃圾中转站配套46台垃圾压缩箱体的维修保养,并专门抽调12辆大型垃圾清运车辆,负责将各镇垃圾中转站收集到的垃圾,集中转运至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二、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管理体系
为有序推进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积极学习邹城等周边县市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通过BOT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探索推行外包服务模式,即:将各镇垃圾中转站日常管理、垃圾箱体维修保养、垃圾转运等相关领域一并打包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大型专业化环卫公司,由大型专业化环卫公司负责垃圾转运车辆和压缩箱体的更新购置、维修保养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等外包服务管理,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逐步把市场能解决的事交由市场,真正实现“管干分离”,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财政负担。
三、建议完善管理运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是推进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规范化、长效化运行的保障。按照山东省关于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的有关要求,应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责任主体,不断提升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垃圾箱体的管养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效率,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即:由各镇自行负责将各自辖区内垃圾中转站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并负责各自辖区内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以及配套垃圾压缩箱体的维修保养。按照属地监督管理职责,镇级层面,由各镇街负责对市场化保洁公司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等情况进行监管;市级层面,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规范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