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19日
  • 标  题: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专项整治的

通  告

滕综执通字〔20221

规范城市停车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环境,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放行为;

2.占道修车、售车洗车等违法占道行为;

3.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长期停放的无主车辆。

二、整治范围

红荷大道以南,春藤路以北,荆泉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含以上道路)以及高铁站区域。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2022510日至20226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长效管理。

四、整治措施

1.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查处等措施;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2.规范治理占道修车、售车洗车等占道经营行为,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对无主车辆依法拖移,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后,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置;

4.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尽划原则不断加强城区停车位供给;加快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

5.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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