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20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503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5039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杨贵珍、杨恒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地摊经济”的管理问题
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又重新回归大众的视野,多个省份、城市先后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这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疫情带来的经济负面影响。然而其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如摆摊后环境卫生部门负重增加、摊贩占道经营堵塞交通、随意摆摊影响市容等问题正逐渐凸显。为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统筹把握“地摊经济”发展与城市容貌规范的关系,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划定经营区域,严格负面清单。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滕州城市管理实际,按照“定时、定点、定区域”的原则,在符合交通、环保、市容、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要求下,在去年的6月18日起至9月30日,合理设置4处临时区域允许在指定区域早5:00至8:00,晚19:00至22:00期间,设置临时经营摊点。同时严格规定了经营地点和经营范围的负面清单,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盲道、公共广场、消防通道、公园绿地、学校、医院、重要公共服务单位区域摆摊设点,经营项目不得包含污染大气环境、产生噪音杂音的露天烧烤、室外烹饪、高音宣传等行为,不得在经营区域内搭建临时违章建筑,不得向绿化带、下水道倾倒垃圾杂物。通过严格负面清单,为经营业户划定了经营“红线”,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下步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督导街道、社区选取合适位置,建设便民摊点群,更好的疏导规范流动商贩。
(二)做好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以网格化管理为总抓手,坚持精细化管理,采取定人、定岗和错时等方式,加强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等“十乱”现象,我局在去年12月24日启动“精细管理大提升”活动;今年3月8日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全员、全天候、全区域排查市容环境中存在问题,快解决、抓落实,对发现问题、热点难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常抓长效。
(三)完善监管模式,强化多方联动。为统筹地摊经济发展与城市容貌规范的关系,我局积极完善监管模式,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镇街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多方联动合力,压实主体责任,共同监管“地摊经济”发展。
二、校园周边管理问题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责任区划分为113个网格,实行执法队员和环卫、市政、园林人员“四员合一”,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1.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开展“护苗”行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游商、无证照摊点,特别是无证饮食摊点和烧烤摊点,教育引导学生及学生家长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购买食品,从源头上治理;全面取缔使用煤气罐加工食品的摊点,确保安全生产。整治规范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堆放杂物、乱搭乱盖等行为;对校园周边乱竖乱立、乱悬乱挂、乱涂乱画以及游戏厅招牌、含低级趣味内容广告等全部进行清理;严厉查处校园周边各类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噪声、油烟等扰生行为。加大装修、更换门头广告等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做好防护、隔离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确保道路畅通。积极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问题,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电三、四轮车整治;规范学校周边各类车辆停放秩序,划定临时停车位,规范设置接送点和学生通道;倡导学生家长按照上下学时间接送,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下步我局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加大加强对“地摊经济”和城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确保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管理事业和广大市民。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