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20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4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交通,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4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交通,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504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交通管理,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5041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王春兰委员:
您的《加强交通管理,整顿城市交通秩序》的提案收悉,感谢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日均出行次数和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矛盾和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
2016年5月4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赴无锡、宜兴等地考察学习当地停车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2016年7月1日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人员赴临沭县考察学习违法停车处罚及停车管理的先进经验。2020年5月,组织相关人员赴北京、石家庄、杭州、苏州、福州等地考察学习。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问题求突破,为下一步发展谋划好工作思路。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规范停车意识
采取“宣传引导+教育说服”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网络新媒体宣传、公共场所LED屏滚动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宣传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侵占城市道路及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立足实际,增加停车泊位
按照市民需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相关规范,在城区塔寺路、大同路、善国路、平行路等路段施划了道路临时停车位,在广场、公园区域、安装U型桩和隔离桩,以箭头明确示意车头朝向,合理划分盲道与车位,界限清晰明确,避免停车位“大杂烩”式停放。
四、合理布局,提高泊车效率
充分利用有限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尽可能地缓解停车压力。一是合理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泊位,规范此类车辆停放,防止占用汽车停车位。二是注重引导规范停车,促使驾车人按停车泊位依次停车,有序停车。
五、对违停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对北起红荷路,南至青啤大道,东起龙泉路,西至鲁班大道之间的城市中心区域及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路沿石上车辆乱停乱放进行综合整治。我局停车秩序管理办公室“以点带面”,把人员、道路分成四组,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效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度,全天不间断规范道路两侧停车秩序。严格规范车辆按照箭头指示有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车辆及时劝离,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或者经劝阻拒不驶离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给予处罚。
六、加强三四轮车的整治
我局联合交通、交警部门开展三四轮车的综合整治工作,采用查扣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查扣的同时,向车辆驾驶员讲解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在执法中做好引导工作。
以上回复有不当之处,请给予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