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93
  • 主题分类:滕州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标  题: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承办枣庄政协提案6件、滕州人大代表建议9件、滕州政协提案25件,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载体、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动力源泉,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办理,截至目前,枣庄政协提案6件、滕州人大代表建议9件、滕州政协提案25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已全部被吸收采纳,并已联系代表、委员进行了面复完成复文。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注重办理实效,着力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们紧紧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标准,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办理的工作质量。

(一)加强城区亮化,增加夜间照明设施。针对提出加强道路亮化,增加照明设施的建议,一是做好设施维护和修复。我局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共管养全城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等区域功能性照明路灯约2万盏,环形天桥、解放大桥、龙泉广场、小清河、高铁广场、弘道公园、市民公园、海上明月楼体、景观桥、善国大桥、荆河河道、荆河沿岸步道、城市新空间B区等区域景观亮化照明灯具1万余盏(套),运行线路320余公里,灯型有钠灯、LED灯、节能灯、射灯等,有力保障了城市夜晚的照明。城区路灯设施由专人负责巡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路灯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二是完善功能,合理调整亮灯时间。目前已经安装路灯控制器,按照季节变化和日出时间对路灯亮熄灯时间进行控制,如学校密集区域等特殊道路,适时进行亮灯时间的延长。

(二)加强公共自行车监督管理。针对提出的建议及提案要求,为加强公共自行车的管理,更好的服务群众,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满足市民短距离出行需要,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我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2016年分两期投放2000辆公共自行车、95个站点。2016年1月,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顺利通过住建部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验收。随着我市城市整体功能的扩张和新建居住区的发展,市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为满足市民的用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关于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建议和提案,我局经多方考察和论证,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在原有公共自行车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无需政府出资,由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投放一批新一代共享型公共自行车,首批投放3000辆共享型公共自行车、设置300个站点。

目前,我市由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新一代共享型公共自行车已辐射到南沙河、洪绪等周边镇,可满足居民多层次的短距离出行需求。

(三)着力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强化市政管理的建议、提案,自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城区荆河路、青啤大道、善国路、大同路等主要道路进行了覆铺,老城区多数道路面貌焕然一新。有序推进老旧道路人行道提升改造。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相继开展了城市道路无障碍工程和城市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荆河中路、新兴北路、平行南路、府前东路等人行道改造,提高道路完好率。

完成了学院中路大修工程。学院路作为城区北部贯穿东西的综合性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学校、居民小区、单位十分密集,学生流、上班流、购物流相互同时叠加,市民出行压力极大。2020年3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单位根据当前时间节点人流量少,积极复工复产,实施学院路(学院路立交桥—科圣路)道路升级改造,完成沥青覆铺10万平方。有效提升了道路的平整度,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推动城市品质的提升。

今后我们会充分采纳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城区路网规模不足,道路级配不合理以及道路断头路,导致道路通达率低,影响畅通通行的情况,在工作中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并按照单位职责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逐步实施道路改造工程和道路维修工程,提高市民出行便利度,给市民创造更加畅通出行环境

(四)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针对提出的城区停车难问题一是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今年开始,我局组织申报了城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向市政府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对城区道路停车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适当选址建设立体停车库,预计释放停车泊位15000个;计划城区所有公共场所实现智能停车,科学管理,有偿服务;同时我们也会和一些商场进行沟通协调,探讨由他们出资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可能性,根据实际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突出区域,引导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安装智能收费系统,开放院内停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二是联合交警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区违法停车管理的通告》。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坚决纠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区违法停车管理的通告》。1.整治重点。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未按指示方向停放;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车行为。2.整治范围。红荷大道以南,青啤大道以北,荆泉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区域(含以上道路)。3.整治时间。自2020年6月1日起,每日早7:00至晚21:00为重点整治时段。4.整治措施。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采取告知、劝离、查处等措施;对阻碍通行或拒绝驶离的,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多措并举规范城区车辆停放。1.强化文明停车引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的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人员力量做好文明停车引导和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不断加强文明停车宣传力度,强化广大驾驶员文明行车和规范停车意识,采取网格管理和流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机动巡查优势,及时纠正违停行为,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提升沿街单位及经营户“管好自家事,共建文明城”意识,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商的管理,做好共享单车文明有序停放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文明停车宣传材料1200余份,开展部门联合整治20余次,规范车辆停放960余辆次。2.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提升总量盘活存量。按照创城攻坚要求,有效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创建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局联合交警大队,坚持以人为本、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遵循“因地制宜、因地施划”的基本要求,邀请专业人员对城区内的慢车道及“三道”以外的空间地域、闲置地块可规划停车位的区域进行统一施划,科学规范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3.清理占道经营行为,营造畅通道路环境。占道经营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对居民出行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山东枣庄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执法部门按照创城要求,根据各自辖区实际,采取定点治理与巡查整治、正常执勤与错时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人员提前部署,通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占道经营摊点主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讲解占道经营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引导其进入市场依法依规经营。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认真、耐心的劝导,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商户的理解。截至目前,共引导和清理占道经营摊点1600余个,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四是组织专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近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赴北京、石家庄、杭州、苏州、福州等地考察学习,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问题求突破,为下步发展谋划好工作思路。

(五)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提高环保意识,尽快落实垃圾分类处理议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垃圾分类最基础的工作是改变市民观念、生活和行为习惯,必须加大宣传引导。环卫管理服务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1处移动式、2座固定式垃圾分类体验馆、4个VR体验室、1座主题公园,特别是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的开放,引起了广大市民极大关注并产生广泛影响。积极组织开展以“你我举手之劳,垃圾变废为宝”为主题的宣传,入户上门讲解,发放宣传资料,让市民能够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五进”宣传,组织“小手拉大手”“分类宣讲团”“让垃圾分开旅行”“家园风景秀”等活动60余次,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组织广大市民到垃圾分类处理展览馆、体验馆和流动展览车参观体验,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目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0余次,接待参观者20万余人次,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同时组织人员赴外地、高校研学12次,考察学习40余次。二是制定标准、细化内容,让垃圾分类具有可操作性。为使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我市参照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订并印发了《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试行)》和《滕州市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细化分类类别、标识样式、设施配置、作业规范,为全市各行各业顺利实施垃圾分类提供可执行、可操作的标准和依据。同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灰色四种不同分类颜色。三是建立机构、培训队伍,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新时尚。为全面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我局设立“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该中心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及环卫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为副主任,抽调相关业务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培养一批行业专家能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垃圾分类“五大员”队伍,即:联络员、指导员、宣传员、督导员、管理员,对各街道、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和垃圾分类从业者进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教育,累计组织垃圾分类培训100余场次,受训人数达2万余人次四是试点先行、做好结合,确保垃圾分类有序推进。我局主动担责,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路和示范广场公园创建,同时协助其他单位抓好示范机关单位、示范校园、示范医院、示范国有企业、示范农贸市场和示范小区等各条示范专线的样板点打造工程。目前,建成区已经完成12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区的建设工作,各镇街建设了至少1条以上的垃圾分类宣传示范街。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完成垃圾分类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行业实际,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推进措施,设定工期计划,既加快进度,又保证质量,力争实现“发展一户、带动一片、辐射一带”的工作目标,从而推动全市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巩固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施。经过前期试点,我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既积累了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这为此项全面铺开、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利条件。

(六)强化宠物粪便物清理,引导市民文明养犬。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文明养犬的建议》,依据相关管理规定,我局对养犬人携犬出户未及时清除犬粪的行为,有查处、制止、规范、劝导当事人自行清除的执法权以及处罚的权限,但目前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多数采用服务最大化执法最小化方式,再加上牵领宠物游玩的有不少是未成年人,还是以规范劝导为主。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及园林城市复审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引导市民进一步增强爱护城市环境意识,并安排城区各作业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及时发现、清理公共场所遗留的宠物粪便物,还市民一个洁净的环境,维护城市正常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建设计划和资金限制,涉及城市道路改造和整修的建议办理一时难以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特事特办,专事专办,争取如期办理完毕。

(二)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实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案。特别是涉及城市道路改造的建议,我们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及时上报,积极申请资金,并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道路进行改造和修整,解决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人大、政协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脚踏实地,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能力,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9日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