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3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总体统计数据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30日
- 标 题: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19年以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以优良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2019年度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做好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职责职能,不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立案617件。其中,规划执法132件,土地执法225件,矿产执法124件,文化执法53件,市容执法33件,工商执法27件,渣土执法21件,市政执法1件,燃气执法1件,移送公安机关40件。
二、做好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按照上级的方案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主动,科学谋划,依法制定处置意见。应拆除27宗、面积156.47亩,已完成拆除21宗、面积134.79亩,完成面积比例86%;应补办手续12宗、面积67.6亩,目前正在紧张组件之中。在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确把握政策,强化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应拆尽拆;合理运用拆、补、罚方式,统筹推进,互相借力;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全面督导与重点任务推进现结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跟踪予以处理到位。
三、推动“两法”有效衔接。通过召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座谈会的形式,扣紧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链条。通过“事实移交”,增强刑事处罚打击力度。“光明正大”的抢劫式非法开采,在强势执法态势下,已演变为“地下”的夜间盗采,具有偷盗的性质,盗采当事人很难查证,一般按照“非立案处理”的方式予以处理。但无法达到惩戒的目的,违法成本较低,执法效果不好。为解决该问题,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主动提请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召开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研判,最后形成一致意见: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测绘,出具《储量调查报告》,而后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一旦破坏的价值达到刑法追诉标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手段,确定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网上通缉当事人,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四)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分别具体负责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城乡住房及规划、文化市场执法等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组织协调、线索摸排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二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斗争重要工作;向扫黑办移送的案件线索,由局长亲自把关审核;优化案审会制度,将扫黑除恶线索列入案审会会议日程。三是定期向市扫黑办、枣庄市国土支队、枣庄市城管局报送线索材料及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局共掌握线索40起,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借助扫黑除恶工作,将砂石领域的黑恶份子,历史性的“一扫而空”,有力的净化了矿产资源秩序。
(五)强化基础性工作开展。一是迎接枣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按照市政府部署,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及公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审核人员配备、审核范围界定、审核流程及审核程序规范等方面的落实,确保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高效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自查,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修改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初始化。对照执法依据,进一步细化执法权限,明确执法岗位,经过信息采集,重新确定全局500名执法人员,并逐一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四是组织执法证件新办人员和四年年审人员参加滕州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证培训、枣庄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认真梳理全局人员执法证办理情况,做好执法证新办、注销、补证等工作。累计参加执法证考试64人,执法证注销6人,补办执法证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