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2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城区非机动车道路管护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6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城区非机动车道路管护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6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非机动车道路管护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62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周学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非机动车道路管护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道路是城市经脉,平坦、安全、畅通的道路彰显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道路完好率也是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长期以来,供水、供电、热力、燃气、排水、通信等各类管线因改扩建或者故障抢修经常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成为城市道路管理中的通病,而且在挖掘实施过程中和后期修复时,施工单位不能严格遵守有关规范,随意破坏迁改地下管线,管沟回填修复材料标准低,存在极大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给道路管养带来极大困难,增加了道路维护难度和费用支出。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完好,2018年4月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36号),根据该文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加强道路设施管理,严格道路挖掘修复标准,与排水、路灯、供水、供电、热力、燃气、排水、通信等管线单位建立良好联系协作,及时维修相关设施。同时,市政府不断加强综合管廊建设,将各类管线提前投资建设,以备后期使用,避免拉链式马路的出现。
2018年以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相继开展了城市道路无障碍工程和城市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荆河中路、新兴北路、平行南路、府前东路等人行道改造,完成了学院中路大修工程,提高道路完好率。
今后我们会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工作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建立健全部门、单位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我市城区非机动车道路管护,不断提高城区道路的平整度和完好率,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