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2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学院路交通组织优化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学院路交通组织优化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6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院路交通组织优化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4161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周学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学院路交通组织优化改造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道路是城市命脉,平坦、安全、畅通的道路彰显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道路完好率也是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学院路作为城区北部贯穿东西的综合性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学校、居民小区、单位十分密集,学生流、上班流、购物流相互同时叠加,市民出行压力极大。
2020年3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我单位根据当前时间节点人流量少,积极复工复产,实施学院路(学院路立交桥—科圣路)道路升级改造,完成沥青覆铺10万平方。有效提升了道路的平整度,改善了市民的出行环境,推动城市品质的提升。
长期以来,供水、供电、热力、燃气、排水、通信等各类管线因改扩建或者故障抢修经常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成为城市道路管理中的通病,而且在挖掘实施过程中和后期修复时,施工单位不能严格遵守有关规范,随意破坏迁改地下管线,管沟回填修复材料标准低,存在极大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给道路管养带来极大困难,增加了道路维护难度和费用支出。年初,我局拟定的《关于城区道路挖掘及修复情况的报告》中,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1.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供水、供电、热力、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工程必须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立足长远,尽量多考虑综合管廊建设,将各类管线提前投资建设,以备后期使用,避免拉链式马路的出现。
2.实行城市道路计划挖掘。每年初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组织相关管线单位申报当年市道路挖掘计划,便于统一安排,一次挖掘,多线下地。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道路改造和维修力度。城区路网规模不足,道路级配不合理以及道路断头路,导致道路通达率低,影响畅通通行,我们根据掌握的情况,积极向住建部门和规划部门建议,并按照单位职责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逐步实施道路改造工程和道路维修工程。
今后我们会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工作中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积极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实施道路渠化工程,提高市民出行便利度,给市民创造更加畅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