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398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6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我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我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
关于滕州市人大代表第77号建议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胡桂云、刘星、李慧、李永振、卓德强、宫波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的议案已转至我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制定标准、细化内容,让垃圾分类具有可操作性
为使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我市参照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订并印发了《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试行)》和《滕州市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细化分类类别、标识样式、设施配置、作业规范,为全市各行各业顺利实施垃圾分类提供可执行、可操作的标准和依据。同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灰色四种不同分类颜色。
二、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使垃圾分类更加深入人心
垃圾分类最基础的工作是改变市民观念、生活和行为习惯,必须加大宣传引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市环卫管理服务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1处移动式、2座固定式垃圾分类体验馆、4个VR体验室、1座主题公园,特别是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的开放,引起了广大市民极大关注并产生广泛影响。积极组织开展以“你我举手之劳,垃圾变废为宝”为主题的宣传,入户上门讲解,发放宣传资料,让市民能够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五进”宣传,组织“小手拉大手”“分类宣讲团”“让垃圾分开旅行”“家园风景秀”等活动60余次,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组织广大市民到垃圾分类处理展览馆、体验馆和流动展览车参观体验,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目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0余次,接待参观者20万余人次,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同时组织人员赴外地、高校研学12次,考察学习40余次。
三、建立机构、培训队伍,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新时尚
为全面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该中心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及环卫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为副主任,抽调相关业务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培养一批行业专家能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垃圾分类“五大员”队伍,即:联络员、指导员、宣传员、督导员、管理员,对各街道、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和垃圾分类从业者进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教育,累计组织垃圾分类培训100余场次,受训人数达2万余人次。
四、试点先行、做好结合,确保垃圾分类有序推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主动担责,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路和示范广场公园创建,同时协助其他单位抓好示范机关单位、示范校园、示范医院、示范国有企业、示范农贸市场和示范小区等各条示范专线的样板点打造工程。目前,建成区已经完成12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区的建设工作,各镇街建设了至少1条以上的垃圾分类宣传示范街。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完成垃圾分类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行业实际,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推进措施,设定工期计划,既加快进度,又保证质量,力争实现“发展一户、带动一片、辐射一带”的工作目标,从而推动全市推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巩固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实施。经过前期试点,我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既积累了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这为此项全面铺开、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