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67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0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城市综合廊道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0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城市综合廊道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00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综合廊道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3004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政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综合廊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市综合管廊的优点。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管廊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间,节约了城市用地;减少了道路的杆柱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等,优化了城市的景观,架空管线一起入地,减少架空线与绿化的矛盾,有效地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
二、滕州管廊建设现状。2013年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
2014年,山东省被住建部、国家人防办列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试点省份,2015年7月山东确定了青岛、泰安和滕州三个试点城市开发地下空间。2015年11月,山东省首次向社会推出34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其中,中国中铁置业与滕州市合作的滕州高铁新区地下管廊建设工程入选,并向社会推介实施,实现了政府、社会、企业三方共赢的新合作模式,在滕州高铁新区建设地下管廊,工程项目总投资11亿元,总长度2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管廊主体、附属设施及预埋过街支管。
2018年,滕州市实施了通盛路(大同路至文化路段)市政工程缆线管廊工程,全长约3560米,工程总投资2800余万元,将电力、通信等管线纳入管廊。缆线管廊标准断面内径为1.8m*2.0m,两侧各5排支架。西侧敷设弱电,支架间距为200mm。东侧敷设强电。支架间距为300mm。缆线管廊标准断面箱涵形式,机动车道下铺设。
三、综合管廊发展的制约。在发达国家,综合管廊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在系统日趋完善的同时其规模也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国内仅有北京、上海、深圳、苏州、沈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建有综合管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建设里程约800公里,综合管廊未能大面积推广。综合管廊的建设不仅要解决资金和技术的问题,更要在意识、法律层面得到认可。我们相信,综合管廊的建设会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不断增长,服务于民。
以上回复有不当之处,请给予指正。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