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674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鞭炮燃放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鞭炮燃放管理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第81号

案  由

关于加强鞭炮燃放管理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善南代表团:张厚芬、谷道宗、杜宜银、纪彦君、赵曰阳、徐承治、王延生

承办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承办人

张军

办理

情况

详见附文

承办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分管市长

意  见

人大代表反馈

意见


 关于滕州市人大第81号建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张厚芬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鞭炮燃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转到我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令直属中队负责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营造喜庆氛围的一种普遍方式,随之而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影响市容整洁和群众正常生活、严重制约和影响城市的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但是根据我市的发展现状,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5月初,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全市人员发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移风易俗、节约、环保燃放鞭炮的倡议书》,队员积极行动,对沿街门头、饭店进行了发放。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市民宣传拒绝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二、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带头在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中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大美滕州。

三、加大管控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安排专人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和网格管控,对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的良好风尚。

四、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合理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地点和燃放时间,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防范。

下一步,执法队员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群众进行入户宣传,引导群众抛弃陋习,移风易俗,共建文明。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子孙后代,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滕州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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