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671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修整柳屯路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修整柳屯路的建议)
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第49号
建议内容 |
关于修整柳屯路的建议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荆河代表团:孙永 | |||
承办单位 |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具体承办人 |
毛洪雨 | |
办理情况 |
详见附件 | |||
承办单位 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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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市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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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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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印制
关于修整柳屯路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人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修整柳屯路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柳屯路(荆河路-学院路)建成于2009年,作为城区西部的主要道路,有效提升了城西的交通通行能力。该路在建设过程中因拆迁因素的制约,造成不能完全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南段没有建设排水。为了解决该问题,在2017年创建卫生城市期间临时铺设了管道基本上沟通了排水。目前,排水管网管理职权已划归水利部门。
另外,该路面损坏问题,已由道路养护部门随时修补。下一步,我局将会按照人大代表的要求,继续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采取更加高效、有效的措施,使道路设施维护维修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我局将会按照市委市政府道路整修计划高标准建设或复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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