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670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建议)
滕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承办表
第40号
案 由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建议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龙泉代表团:王腾、万福利、刘良选、朱术丹、王敏、王君 | ||
承办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具体承办人 |
生涛 |
办理 情况 |
详见附文 | ||
承办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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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市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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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反馈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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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滕州市人大代表40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王腾、万福利、刘良选、朱术丹、王敏、王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转办我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是科学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径,也是城市环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住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机遇,牢固树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惠民实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建立长效运转体系,有力促进了城区环境面貌的持续改善。
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我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滕政发[2018]44号)、《滕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滕政府令第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实施步骤、运作模式、考核结果运用等,从政策层面保障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运作。目前,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整合城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环卫处、供销社再生资源公司等资源,成立垃圾分类专业化运营公司滕州市善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开展垃圾分类搭建专业平台。
二、营造良好氛围,做到人尽皆知
高标准、高质量建设3座垃圾分类体验馆,一处移动式垃圾分类展览室,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余次,接待参观者9000余人次,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特别是金河湾沿街体验馆利用周末时间,开放展馆,接待学生、单位团体15余次,参观人员300余人,引起极大关注并产生广泛影响。提高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制定行业标准,做到有据可依
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灰色四种不同分类颜色。印发《滕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试行)》和《滕州市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细化分类类别、标识样式、设施配置、作业规范,为全市各行各业顺利实施垃圾分类提供可执行、可操作的标准和依据。
四、强化组织领导, 凝聚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6月底召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45个相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印发文件,把各项任务目标进行量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市直部门和各街道成立垃圾分类专业机构,组建联络员队伍上下联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通过各部门的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