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63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23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建议在居民小区及其周边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建议在居民小区及其周边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7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梁志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在居民小区及其周边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152072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梁志明等委员:

您们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在居民小区及其周边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转到我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提案中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伴随着城市的放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公共厕所少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滕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连续几年将环卫基础设施公厕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十件实事”之一。对此,滕州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市环卫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了公厕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公厕保洁管理工作。目前,环卫处管理的城区公厕共有130余座,在2016年经市政府批准投资建设,将130余座公厕全部升级改造为国家二类公厕。2017至2018年两年间,经政府批准在城区新建改建公厕18座,使公厕数量得到进一步补充,设施更加人性化、环境更加卫生整洁。

针对您提出的居民小区内部缺少公厕及保洁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有以下几点情况进行汇报:

一、正在开发建设中的居民小区

因居民小区内部公厕属于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因此在我市对新建小区的开发审批时,需由规划部门提前规划设计出小区公厕、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并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以保证小区居民生活使用。

二、现有已配套建设公厕的小区

因小区内部公厕产权为开发单位、物业单位所有。保洁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无产权单位的背街小巷公厕为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因此环卫处下一步将积极与各单位沟通协调,促进责任单位做好保洁管理工作。

三、没有配套建设公厕的小区

一方面我市城市发展特点是人口流动大的地方,特别是小区周边等地段以门头建设为主,规划建设时没有预留厕所建设用地,后期在小区周边建设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对于周边有城中村的小区,由于“邻避效应”,附近居民都希望建厕所,但都不愿意将厕所建在自家附近,导致建设落地难。对此,我们一直与国土、规划、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合作,解决用地难题。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公厕建设空间,挤地建设便民公厕。同时合理利用现有厕所资源,进一步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公厕开放工作,发挥厕所开放合力,弥补公厕不足的问题。

四、公厕开放时间延长及内部配套智能设备的问题

目前市环卫处管理的130余座公厕全部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公厕均配有专职保洁员和管理员,保证公厕卫生质量,方便市民生活使用。同时,市环卫处管理公厕内部配套设施以经济实用型为主,因部分市民社会公德较差,常有破坏水龙头等公用设施的现象发生,因此结合我市实际,为减少公厕管理使用成本,在公厕建设时没有配套维修更换成本较高的智能设备。

最后,我们将汲取您的宝贵建议,与住建、规划、国土、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积极协调、通力合作、多措并举解决市民如厕难的问题。

以上答复您们是否满意,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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