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6015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及时做好荆河河滨公园沿河路面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及时做好荆河河滨公园沿河路面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2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王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做好荆河河滨公园沿河路面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20号提案
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王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做好荆河河滨公园沿河路面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提案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您提出的工作建议,积极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荆河休闲长廊是市委、市政府按照景区标准建设的市民休闲场所,是我市的一项民心工程、亮点工程。该工程东起愚公桥,西至金城小区西墙,全长7.8公里。为了更好地巩固荆河休闲长廊的建设成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标准,以打造“生态、休闲、洁净、靓丽”的休闲长廊为己任,采取从早6:30至晚9:00错时执法的工作模式,加强对管理区域内卫生保洁的监管、市容市貌的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河面打捞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实效。目前,荆河休闲长廊已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满意的休闲健身场所。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做好荆河河滨公园沿河路面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建议很专业也很合理,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也发现龙泉广场以南、善国大桥以北区域北侧90%的景观灯出现破旧损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分队执法人员开展全线巡查,对已出现损坏的照明设施进行了摸底统计,同时与市政处工作人员对需要新增设照明设施的区域进行现场考察与位置定位。截至目前已定位安装照明设施的区域有安居小区北门荷风雅韵广场需安装1个,凝翠湖小广场需安装1个,海上明月1号楼与2号楼楼西侧河滨步道上需安装2-3个,平安桥区域需安装3个。对已损坏的照明设施及时督导市政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安全、舒适的健身休闲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扎口管理的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标准,督导市政部门做好荆河两岸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同时,在巡查中对发现照明设施损毁的问题及时向市政有关部门反馈并督导其尽快修复,全力将荆河休闲长廊打造成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