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601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建议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3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孟凡龙 、颜道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建议》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31号提案的
办 理 情 况
尊敬的孟凡龙 、颜道立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建议》转到我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提案中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4月,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安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到浙江金华、杭州桐庐县等先进城市学习了垃圾分类经验,结合滕州本地实际,先后在和家园小区、缇香郡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3月27—30日,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借鉴垃圾分类经验,市政府调研室带队考察了北京朝阳区、苏州市、扬州市三地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二、2017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探索情况
(一)准备情况
1、我们根据国内通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等4类,分别设计制作了垃圾分类宣传页、宣传册、不干胶贴画、指导手册、宣传环保布袋、分类宣传台历、垃圾收集袋等,用于分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
2、实地勘察了和家园社区、缇香郡社区的现状,制定了详细地项目推进方案,经与和家园及缇香郡物业的对接协调,设计安装了与和家园及缇香郡整体格局相吻合的宣传牌、示范牌、草坪牌、树挂牌、指示牌及公众投放站等,并根据楼房位置设计布设了单元分类投放点及公众投放点,按方案摆放投放四色垃圾桶。
3、认真筹备了2017年4月22日的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启动会议现场,设计改漆喷色四辆专用垃圾分类收集车,完成了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前期工作。
(二)运行情况
1、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运行,我们向和家园物业提供1300余套入户宣传资料及满足户用三个月的绿色厨余垃圾收集袋,和家园物业自备灰色其它垃圾收集袋,由和家园物业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及物品分发。环卫处生活垃圾清运公司党支部成立了垃圾分类党员志愿者宣传队伍,每月定期在社区、广场或学校,设立垃圾分类宣传站,分发宣传册、填写垃圾分类调查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了让居民主动了解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在每栋居民楼道配备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指引牌,在小区公共场所安装垃圾分类宣传牌和展板,让垃圾分类的标准、流程一目了然。提高了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自觉性。
2、收运工作。为确保垃圾分类从源头到终端的无缝对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努力推进垃圾分类终端处理体系建设,联系社会再生资源企业定期上门收购可回收垃圾,联系枣庄中科安佑环保公司开始实施城区餐饮饭店上门收集厨余垃圾运至枣庄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理,我们负责将其他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焚烧场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将有害垃圾临时性收集存放,待条件成熟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探索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分类收集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从试点情况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试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混装垃圾的生活习惯未能真正改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二是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不健全。目前我市仅有垃圾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等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终端处置设施不完善,即使垃圾前期进行了分类,最终也只能混合处理,“先分再混”问题突出。三是垃圾分类的宣传投入、分类垃圾桶设置、相关人员配备等均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资金投入缺乏持续性,导致后期运行管理中较为困难。
三、2018年3月外出学习考察情况
2018年3月底,考察了北京朝阳区、苏州市、扬州市三地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学习了垃圾分类宣传启动、体制机制、运行管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其中,北京朝阳区劲松社区垃圾分类偏重于厨余垃圾,垃圾终端处置方式较模糊,没有形成收、运、处、销的系统闭合圈,分类效果一般,居民认可程度较低;扬州市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具体成效还有待时间检验;苏州市垃圾分类开展时间较早,经验做法比较成熟,采取“大分类、细分流”的垃圾分类模式,所有分类的垃圾都有最终的处理终端,形成了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分类闭合圈,并最终形成了完整的垃圾分类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目前,关于学习苏州等地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的考察报告已上报市政府,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也已基本起草完毕,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科学确定分类模式。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终端、垃圾构成种类、收集运输体系等方面与苏州较为相似,计划参照苏州“大分流、细分类”的垃圾分类模式。将我市城区垃圾分流为: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粪便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6大类;居民生活垃圾采取三分法再细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将农村垃圾分为:农业生产有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4类。
(二)完善收运终端设施。前端垃圾分类收运方面,结合现有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在居民小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收集点(站),在小区采取市场化模式配备废旧衣物收集箱。终端垃圾分类处置方面,在现有光大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枣庄中科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山东泓衡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等垃圾处理终端的基础上,根据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投资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有机垃圾处理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三)逐年分步推进实施。按照“一年试点见成效、两年城区全覆盖、三年城乡一体化”的原则,逐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建成小区和大中小学(院)校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选择部分医院、超市、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和乡镇村居开展试点工作。2019年,将所有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考核范围;同时,稳步扩大住宅小区和村居试点范围,将辖区30%的居民小区和村居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力争到2020年底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联系各类新闻媒体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培训,通过专项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最后,我们将汲取您的宝贵建议,在下步的垃圾分类具体实施过程中,当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排头兵,扎实做好垃圾分类的收集和管理,为我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