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262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12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2月29日
- 标 题: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质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能够系统反映各行政机关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机关运行情况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展示行政机关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统一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附件1)格式要求,参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附件2),精心组织、认真编制、按时发布本机关2025年年度报告,坚决杜绝出现数据统计不准确、不按时发布、内容不全面或与往年雷同等问题。要综合运用电子书、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加强对年度报告的多形式解读。
三、加强年度报告审核把关。各行政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年度报告承担领导责任。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要履职尽责,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编制质量和发布时效。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本机关2026年年度报告(经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签)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邮箱:tzzwgk@zz.shandong.cn)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具体指标位置为:全媒体采编-内容采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信息公开年报-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四、加强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已将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采用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发布时效性、内容全面性、内容准确性、可读性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2025年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成绩。
联系电话:0632-5513369(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