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53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8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2025年2月26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滕政发〔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有关非遗传承主体更好地理解《通知》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越来越受到重视。滕州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滕州市人民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决定公布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起草了《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滕州市人民政府及非遗主管部门组织了专家委员会对全市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确定了具有代表性、独特性和历史价值的项目,并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该通知草案。
三、出台目的
出台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促进文化多样性,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四、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了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包括民间文学、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7大类共计46项。
2.规定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责任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提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宣传推广、加强研究整理、推动传承发展、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4.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资金保障和支持,建立健全保护机制,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滕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推动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同时也为全市的文化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件解读机关: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解 读 人:李蔚
政策咨询电话:1886329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