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4414
- 主题分类: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08日
- 标 题:【专家解读】《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 效力状态:有效
【专家解读】《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近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滕政发〔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特邀请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秘书长龙涛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出台《管理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质量奖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单位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开展滕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是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进品牌梯次培育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滕州市经济运行层次和内涵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推动滕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规范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管理办法》。
问: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中提出要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2023年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强企、兴商、富民”工程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滕发〔2023〕21号),要求设立滕州市市长质量奖,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开展滕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聚焦“化机锂医数”五大产业,发挥市长质量奖在推动全市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
三、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材料要求是什么?
申报范围:滕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单位;从事质量工作的专家学者、单位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等。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2. 《自评报告》,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编写,字数不超过50000字。
3.证实性材料,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获奖励证书等复印或扫描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2.《自评报告》,应详细说明申报个人的质量工作经历、获得与质量有关的奖励、取得与质量有关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对所在单位经营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字数不超过6000字。
3.证实性材料,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复印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