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3073
- 主题分类: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 标 题:【专家解读】《滕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专家解读】《滕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滕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滕政办发〔2024〕1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水生态环境管理中心主任鲁宪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出台《工作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工作方案》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我市对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最终目标,根据农业生产强度和水质改善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措施,持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问:《工作方案》主要实现什么目标?
答:《工作方案》主要围绕贯彻《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结合滕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要,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负荷逐步削减,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问:《工作方案》包括哪些试点区域?
滕州市是传统农业大县,种植业发达,畜禽规模养殖场众多,面源污染突出,“十四五”期间,本着“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原则,选择农业生产强度大、水质改善需求迫切的重点流域作为试点区域,本方案确定界河流域、北沙河流域及城郭河流域作为混合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区,涉及界河镇、大坞镇、滨湖镇、龙阳镇、姜屯镇、级索镇和西岗镇。
问: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是什么?
答: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随机性、滞后性等特点,一是分散性。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分散、多样,没有明确的排污口,地理边界和位置难以识别和确定。二是随机性。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受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候特征等因素影响,污染物向土壤和受纳水体运移过程中,呈现时间上的随机性和空间上的不确定性。三是滞后性。农业生产残留的氮、磷等营养元素通常会在土壤中累积,并缓慢地向外环境释放,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存在滞后性。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首席解读顾问:王珊珊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1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