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719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关于《滕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关于《滕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滕州市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采取多样措施,以“颐养福地•孝善滕州”养老服务品牌为牵引,全力构建居家机构相协调、基层设施全覆盖、城乡服务相融合、医养结合相促进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品质化的养老需求,有序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2家,养老床位8960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实现“四个同步”,“十五分钟生活圈”积极推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县办县管”、“1+4+N”特困人员供养新格局迈出新步伐。2021年获评全省县域养老体系创新示范县;202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来滕调研,对我市的养老经验给予“嘉许”。光大美铭·温泉康养小镇项目荣获2023山东康养服务十佳品牌。滕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应该说,滕州完全具备了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提出的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各项条件,应该争取创建成功。
二、政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函〔2024〕13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鲁民函〔2024〕31号)、《滕州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精神,研究起草《方案》既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指导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必要手段。
三、起草工作过程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计划实施滕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4月底完成了《方案》初稿,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初稿集中研讨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6日书面征求了31家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5月8日,修改形成了《方案》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资金筹措和实施计划、绩效管理、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项目目标提出到2025年5月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可感可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养老产业链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0人,城市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完善。
实施内容分为七大部分,分别是优化体制机制、增加有效供给、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产业水平、开展特色创新。
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主要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