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704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关于《滕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关于《滕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作出和调整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等规定要求,《学法计划(审议稿)》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共1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目录(审议稿)》《学法计划(审议稿)》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动作,也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分必要。

二、制定过程和内容

3月22日,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征求<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形成《目录(审议稿)》《学法计划(审议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目录(审议稿)》共拟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主要是《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滕州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局部修订、《滕州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滕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滕州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具体承办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涉及《行政复议法》《反垄断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安全生产法》等1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责任单位为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7个单位。

三、意见建议

《目录(审议稿)》《学法计划(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市委同意后,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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