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56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5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作出和调整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规定要求,需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制定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动作,也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滕州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
三、主要内容、重要举措、目标任务
《滕州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是《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滕州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局部修订、《滕州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滕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滕州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具体承办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涉及《行政复议法》《反垄断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安全生产法》等1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责任单位为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7个单位。
四、涉及范围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责任单位。
五、执行标准
《通知》是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学法计划要严格按照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上级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学法计划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新增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计划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司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李政隆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8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