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133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发改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发改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多类型、多场景充电基础设施相继建设完成,居民充电需求得到了很大保障。但着眼未来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趋势,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结构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均衡、运营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发改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发改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2月7日,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纲;12月14日,向各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要求根据提纲并结合各自职责充实内容;12月18日,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12月20日,在政府网站发布《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1月20日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社会修改建议和意见。2024年2月28日,市发改局与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供电中心等部门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一步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述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是实施原则,明确了规划引领、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重点建设场景;第三部分是发展目标,根据枣庄下达的任务,明确了到2025年建成总量及空间布局;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编制、配建指标、建设管理、建设要求等内容,明确了部门和镇街职责分工;第五部分是运营管理,规定了运营企业准入条件、承担的职责及约束措施;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协调、政策扶持、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关措施;第七部分是有关要求,压实镇街和部门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
本实施意见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枣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枣能源字〔2022〕32号)一并执行,与上级文件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鲁大亮(能源科)
咨询方式:0632—550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