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03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交通运输局解读《滕州市加快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交通运输局解读《滕州市加快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政字〔2023〕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2023年11月10-11日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2023年12月13日通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29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三、内容说明
《实施意见》包括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3部分。
第1部分是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抓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大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有率和带动率。
第2部分是总体要求。对新更新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要求、车辆技术要求、严把准入关口、落实奖补政策、加快专用充换电站建设等5方面,对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进行明确。
第3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舆论宣传、加强考核三个方面的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取得成效。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首席解读顾问:史腾飞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5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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