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5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解读 《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解读 《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滕政办发〔2023〕30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重点任务相关内容,推动实际工作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的精神、切实保障《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的落实,滕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3 号)中的最新要求,结合《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的具体工作安排,特制定此重点工作。
二、制定过程
2023年5月30日,枣庄市政府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3号);7月25日-8月4日,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8月4日-8月14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对16个单位上报的意见进行研究论证修改后,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定稿)》并向上级领导汇报;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该《重点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在《滕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基础上围绕今年计划推进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举措、重点目标任务,提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打造乡村振兴腾州篇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11项重点工作,涉及75条年度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旨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推进措施,有利于加快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合力,为更高水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任务书和作战图。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首席解读顾问:陈苏敏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0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