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56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科技局关于《滕州市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科技局关于《滕州市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年8月7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建设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国务院、科技部、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县 (市)创建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8〕1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2号)》《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9号)等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滕州市科技局起草完成《建设方案》。
二、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滕州市政府申报,枣庄市科技局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评议并公示,2023年5月,滕州市以山东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入选第二批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为做好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市科技局组织赴首批验收成功的邹城、龙口、荣成等市学习先进经验,牵头起草了《滕州市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5月,市科技局在征集市委组织部等22个单位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建设方案(初稿)》,于5-6月通过多次座谈征集了部门、镇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8月7日,《建设方案》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要素充分集聚,成果转移转化效率显著提高,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具有较高国内竞争力的“化机锂医数”产业基地,打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引领高地。
到2025年,滕州市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到20亿元;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达到130个;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高企总数突破300家,实施省级技术创新项目100项以上;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引育“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专家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及团队100个以上。
五、建设任务
紧扣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建设主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园区载体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引领乡村振兴、创新生态优化提升、科技创新为民惠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九大工程。
(一)实施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全面落实“强工兴产、项目突破”和工业倍增计划部署要求,围绕“化机锂医数”五大主导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坚持创新平台全覆盖和提档升级“两手抓”,梯次建设创新平台。
(三)实施科技园区载体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改革和转型发展攻坚突破行动,建设集聚集约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国家级智慧园区建设,建设绿色低碳智慧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依托墨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建设科技创新特色产业园。
(四)实施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工程。“引育用留”并重,完善人才培育激励机制,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围绕构建风险补偿、贴息补助、股权融资等新型科技金融服务链,打造科技金融融合创新高地;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科技园区”孵化链条,打造“双创”资源聚集高地。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要素聚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每年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调研活动,及时精准掌握创新难题。
(六)实施创新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围绕创建国家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部署要求,加快技术、成果、平台创新要素集聚,使科技创新成为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的硬支撑。
(七)实施创新生态优化提升工程。实施创新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计划,依托“企呼政应”“e呼善应”平台载体,通过百企调研、编发创新政策等多种形式,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手段,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周期、全流程服务。
(八)实施科技创新为民惠民工程。加大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先进技术的应用示范推广力度,推动绿色低碳科技赋能,大力推动科技文化融合发展。
(九)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程。推进科技人才机制、科技管理服务、重点领域集成改革创新,为推动“强工兴产、项目突破”注入强劲动力活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滕州市全国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加强各镇街有关部门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素质水平。
(二)强化考核评价。围绕创新型县(市)建设任务,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工作任务年度分解计划,推动相关部门与镇街通力合作加速创新型县(市)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积极探索并建立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创新型县(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投入、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企业培育等,保障创新型县(市)建设顺利实施。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大力宣传我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典型做法,大力表彰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人员,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尊重创业的社会风尚。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科技局
首席解读顾问:安富国
政策咨询电话:0632-588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