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14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滕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滕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滕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23〕22号),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拿下创城工作第一块国家级城市名片。2023年3月1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3]2号),将滕州市纳入2023年复查范围的城市,要求各市要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系统实施城市增绿攻坚和绿化品质提升,尽快补齐工作问题、短板。要根据当地实际,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抢抓园林绿化工程春季窗口期,实施一批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必须认真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切实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二、制定《方案》过程及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落实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城市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依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程序、前提条件、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开展了文件制定,形成初稿,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并通过政府平台向相关部门、镇街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上报稿,报市委市政府。
主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秉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空间,采用“破硬植绿、见缝插绿”的工作方法,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达到三季见彩、四季常青,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园、绿地、广场的健身、休闲需求。到2023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镇人口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2公里,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70%,道路绿地达标率≥85%,林荫路推广率≥85%,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主要框架:(一)完善园林绿化综合管理1.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2.保障园林绿化建设资金投入。3.科学修编相关规划。(二)提升生态宜居环境质量4.推进各类城市绿地均衡建设。5.加快构建绿道绿廊系统。6.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三)营造健康舒适生活环境7.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8.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9.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四)构建安全韧性示范城市。10.强化城市水系生态资源保护。11.提升公园绿地避险功能。(五)强化城市风貌特色保护。12.强化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13.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用工管理。
三、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杨运明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