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2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大数据中心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 162011号 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大数据中心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 162011号 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的建议)
尊敬的李格致委员、徐圣耀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办理。在接到提案后,市大数据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做好办理工作,安排大数据中心规划发展室、数据应用与安全事务室具体负责办理落实。经市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大数据中心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情况
近年来,滕州市大数据中心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和枣庄市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文件精神,在电子证照归集和制发的基础上,依托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加快推动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加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不断推进线上线下材料减免,优化群众办事体验,提升政务服务体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按照山东省“无证明之省”建设和《枣庄市2021年持续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供需对接,引导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挖掘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广宣传电子证照应用,着力提升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执法检查等领域的应用水平。
近年来,中心扎实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召开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检查等领域所需电子证照证明事项清单,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纸质证照、证明免提交,形成本部门《无证明事项清单》,对涉及的15个市直部门(单位),280项无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滕州市无证明城市材料清单。不断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统筹管理,推行政务数据“目录化”管理,建立并迭代更新我市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依托枣庄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进行数据汇聚和共享,通过枣庄市公共数据开放网进行公共数据的汇聚和开放。实施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省市对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对标提质工作要求,持续对我市低容量、低质量的共享数据、开放数据进行整改,确保归集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大力推进共享、开放数据的申请和应用工作,做好部门应用上级和本级数据的审核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围绕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归集应用。按照省发720项电子证照证明采集清单和枣庄市电子证照证明采集清单,持续开展电子证照证明归集工作,为确保历史数据全量归集,对已归集电子证照数据量小于40条的目录进行梳理核查,提高证照归集量。对滕州市制发的电子证照全部加盖电子印章,并按照省市要求配置山东省电子印章系统的电子印章,确保电子证照归集的完整性。截止目前,电子证照入库证照154个,证明类9个,归集电子证照证明数据量为180万,并累计完成了60个不规范证照底图的整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第一批试点工作,组织召开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培训会5次,讲解无证明办事系统功能,推广无证明办事系统应用,截止目前,已开通无证明办事系统账号70个,证明、数据查询次数7553次。
(二)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按照省市最新发布的电子证照“发证”清单,组织市直各部门分批次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梳理,召开“用证”事项清单梳理专项培训会议6次。规范“用证”清单发布格式,汇总整改各部门清单,形成滕州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重点落实“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中500个事项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50个高频证照的应用。对已实现电子证照应用的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动态更新发布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截止目前,滕州市第一批、第二批“用证”事项清单已在中国滕州网进行公示,共计507个事项可以实现“免证办”。
(三)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常态化做好共享数据汇聚工作,枣庄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已归集共享数据目录数2442条。开展国务院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申请工作,通知各部门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到第五批),认真梳理数据资源需求,积极申请数据资源应用。前期已汇总市发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大数据中心资源需求提出申请65个。成功申请国家卫生健康委_新冠肺炎_相关接口和疫情防控_山东省疫苗接种信息查询服务接口,用于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数据核验,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调用各类相关接口达900余万次。
(四)提升公共数据汇聚质量。培训并指导各单位编制2022年《公共数据拟开放清单》,汇总形成《滕州市2022年公共数据拟开放清单》报送至枣庄大数据中心。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公共数据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做好2022年开放数据发布工作,对照我市开放数据问题清单进行数据核查和整改,并开展数据安全问题自查。截止目前,枣庄市公共数据开放网已发布我市开放数据目录2244条。持续开展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的公共数据汇聚,按照数据供给频率及时挂载更新至枣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目前,水气热公共交通四类公共数据汇聚总量2092714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拓展“无证明”服务领域。拓展个人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服务,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加快推进户口簿、身份证等个人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推动个人电子证照证明在全生命周期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拓展企业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推动更多领域实现“扫码验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鼓励引导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行各业推行“无证明”服务。不断创新“无证明”服务方式,强化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推广“免证办”。迭代发布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推动服务事项直接关联电子证照及相关数据资源,实现申请材料“自动填”“免提交”。根据全省一体化“居民码”“企业码”服务体系建设进度,配合做好“居民码”“企业码”码证关联,推行“一码办”。强化“无证明”数据供给。规范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对各类证照证明进行全面梳理,开展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做到实体证照证明与电子证照证明同步规范制发。提升证照证明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电子证照证明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持续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常态化做好共享数据和开放数据归集工作。指导各单位根据“三定”规定和职责任务清单,梳理更新本单位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定期开展数据自查整改工作,提升数据汇聚质量。做好数据供需对接技术支持工作,不断推进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做好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和国家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建设工作。按照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要求,统一标准、系统谋划构建县级节点,实现与市级节点、县级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通过应用场景梳理业务需求,倒逼数据汇聚,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群众。按照国家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有关要求完成县级节点建设改造,实现本级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申请、组织机构等与省级平台级联对接。依托本级节点承接国家部委数据,并积极开展数据应用,打造典型应用场景。继续做好水气热公共交通等公共数据汇聚和管理。依托枣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数据统一汇聚和治理,构建数据服务常态化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创新应用,打造公共数据应用场景。
(三)建设智慧滕州城市大脑。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工作,围绕“强基、优政、惠民、兴业”,打造不低于10个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或案例。加强数据汇聚,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搭建一体化数据平台,推广“e呼善应”“滕城e家”,搭建一体化指挥平台,联通省、市平台,构建智慧滕州城市大脑。
下一步,我们将以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的建议”提案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继续加大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各个领域的应用,实现更多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对大数据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滕州大数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