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09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 标 题:【文件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件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5月31日,滕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8月,滕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66项,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2月和5月,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清单要素作了相应调整。
为贯彻落实省、枣庄市工作要求,滕州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应领尽领、上下协同、依法依规”的原则,对《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9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四、关于《清单》
《清单》严格落实国家、省、枣庄市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删除行政许可事项4项、增加5项、修改名称1项,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清单》共涉及21个镇街和27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共267项,比《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增加1项。
本文件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孙 磊
政策咨询电话:0632-588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