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3-0000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解读《关于建立滕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解读《关于建立滕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滕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滕政办发[2023] 2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与滕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加快实现“住有所居、宜居宜业”的住房梦,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滕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三、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决策部署。
2、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工作。
3、积极支持滕州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4、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及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智慧公积金、数字公积金”。
5、联合惩戒拒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以及骗提骗贷、贷款逾期、贷后断缴等行为。
6、共享大数据信息,房地产市场监测预报、调研分析,开发企业建设、销售、运营等情况。
7、协调处理信访舆情。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
首席解读顾问:王次伟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50516